(轉貼) 臺北市第九屆舒跑杯路跑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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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第九屆舒跑杯路跑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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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報名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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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第九屆舒跑杯路跑競賽 |
一、 |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源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維他露食品公司、維他露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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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協辦單位: |
臺北市警察局、教育局、環保局、衛生局、中央健康保險局臺北業務組、臺北市體育總會、
台灣山岳雜誌社、台灣攝影學會、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中華民國山岳協會、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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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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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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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競賽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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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競賽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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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起點)→仁愛路→中山南路前折返→仁愛路→新仁愛路→臺北市政府市民廣場(終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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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休閒與自由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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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起點)→仁愛路四段→安和路折返→臺北市政府市民廣場(終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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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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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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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 |
競賽組9公里/9KM |
休閒組3公里/3KM |
人數限制 |
競賽組報名人數限額7000人,如遇名額已滿,大會將保有自動轉換競賽組報名至休閒組3公里之權利,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費。報名前請審慎考慮,一經報名完成將不得以任何理由質疑競賽內容所列之事項,敬請欲報名競賽組之選手從速報名,以免向隅。 |
報名費 |
NT$:100元 |
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 2011年4月7日 |
限時 |
1小時30分 |
30分鐘 |
集合時間 |
05:40 |
07:00 |
起跑時間 |
06:00 |
07:30 |
集合地點 |
臺北市政府市民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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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報名競賽組、休閒組之選手將於報到時獲得由大會所提供紀念運動背心一件
活動當天除競賽組9公里/9KM及休閒組3公里/3KM組外亦辦理自由組3公里/3公里路跑,免費開放予3000名對路跑有興趣之民眾參加,限30分鐘完
成,完成全程3公里者將可獲贈維他露飲料及跑完證明,數量有限,發完為止。請於活動當天2011年5月1日(星期日)
06:00領取號碼布即可參加,07:00集合,07:30出發,自由組3公里/3KM不提供紀念背心,不計算成績。
衣服胸圍尺寸對照表
S |
M |
L |
XL |
XXL |
97CM |
102CM |
107CM |
112CM |
117CM |
報名時請確實勾選衣服尺寸,一經報名完成將不接受尺寸更改之要求。如遇無勾選衣服尺寸之選手,大會將以L尺寸發給。
大會紀念服為贈品,大會保留更改衣服尺寸發給之權利。 |
八、 |
競賽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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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組9公里/9KM將依出生年份分13組及視障組。休閒組及自由組將不計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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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70歲+ |
男60-69歲 |
男50-59歲 |
男40-49歲 |
男30-39歲 |
男20-29歲 |
男19歲- |
女60歲+ |
女50-59歲 |
女40-49歲 |
女30-39歲 |
女20-29歲 |
女19歲- |
視障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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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組選手統一由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認可之團體依競賽報名規定報名,參加路跑活動之視障朋友,必須有陪跑人員方可報名參加,陪跑人員不另計算成績。(陪跑人員限1人不須繳報名費,亦不發給紀念品;若陪跑人員非事先報名之本人,亦不發給成績)。 |
九、 |
報名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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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組9公里/9KM、休閒組3公里/3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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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報名之選手請依下列方式事先填好報名表,繳交報名所需費用,報名完成後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將於賽前一星期統一寄發報名回執單,請完成報名之選手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領取比賽物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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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組3公里/3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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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活動當天2011年5月1日 06:00 於活動會場自由組報到區領取號碼布即可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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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網路報名: |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會員請上網www.sportsnet.org.tw網
路上報名專區填妥比賽報名表後線上刷卡或列印繳費證明至7-11利用IBON系統繳交報名費,惟非會員者請先行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註冊成為會員。請確
認報名事項無誤,一經報名後即不接受報名事項更改。
(選擇7-11IBON系統繳費者,建議於線上報名取得繳費序號後,盡速至7-11操作IBON系統並於報名截止或額滿前完成繳費動作。未完成繳費者視同
未報名成功,如遇人數額滿,亦無法再進行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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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郵寄報名: |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初次報名者請選擇檢附以下其中一種證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正面影本)以備查核,連同報名所需費用,如遇費用金額龐大或零錢,可購買郵政匯票方式,抬頭請寫: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以掛號或現金袋方式郵寄至103台北郵政47-110號信箱並署名由第九屆舒跑杯報名小組收。請保留掛號單據以備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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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親自報名: |
欲親自報名之選手請前往以下地點報名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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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 蘭州市場二樓,大龍街側進入
電話:+886-2-25855659?? 傳真:+886-2-25996716
上班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00及13:30~17:30 |
4. |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報名手續完成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或退費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報名資格。無完成報名者將不具參賽資格,嚴禁陪跑。 |
5. |
未填寫衣服尺寸者,本會一律以L尺寸發給,如遇尺寸短缺大會有權以其他尺寸代替。 |
6. |
曾參加過本會所舉辦的任何一場競賽的路跑活動就不需要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附註: |
報
名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7日,以郵戳為憑,報名費繳交不足、資料不全或額滿後報名者,以退件處理,退件所衍生之費用將由報名者自行負擔並從報名費用中
扣除,因退件而逾期者,本會恕不負責。敬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報名,截止日後即不再受理報名事宜。凡已報名參加者,本會於2011年4月18日將統一寄發報名
回執單,若在2011年4月27日以後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請速與本會聯絡查詢報到編號以利報到。(本會電話:02-25855659、傳
真:02-25996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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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報到方式(完成報名後領取比賽用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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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親自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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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011年4月29日~4月30日(星期五~星期六)09:00~17:00止,逾時不候。 |
地點: |
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蘭州市場二樓 大龍街側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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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持本會所寄發的賽前報名回執單辦理報到。報名回執單將統一於活動前一星期寄發。 |
(2) |
本人無法親自報到者,可將報名回執單交付受託人代理報到,惟受託者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
(3) |
於報到日尚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者,請憑報名收據或身分證明文件,於報到日內逕自報到地點查詢,領取報名回執單副本辦理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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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郵寄代理報到:(如無法在上述時間報到者,請選擇郵寄代理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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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在報名同時勾選,繳交郵寄代理報到費用,以方便作業,限競賽組及休閒組,臺灣境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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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郵寄代理報到者,本會將不另行寄發報名回執單。包裹(內含競賽組:號碼布及紀念背心)將於活動3日前寄到報名表上所填的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
(2) |
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而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賽後一星期內5月2日~6日上班時間(08:30~12:00及13:30~17:00)至本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
(3) |
郵寄代理報到費請於報名同時繳交。未滿5人團體每人130元,5人至20人600元,21人至50人1,200元,51人至100人1,800元、101人至200人2,400元、201人至300人3,000元。以此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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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賽當天付費報到(非必要請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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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鑑於選手因臨時有事無法在時間內報到而喪失比賽資格,本會將開放活動當天付費報到。 |
(2) |
活動當天將於競賽組兌換區設立報到處,惟報到者將必須比照郵寄報到費用付費後始得報到。 |
(3) |
請持本會報名回執單於活動當天05:00至05:30以前完成報到,超過05:30將不再接受報到以避免影響比賽的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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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
※ |
因故無法報到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5月2日~6日上班時間至路跑協會補領報到物品,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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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獎勵方式及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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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頒發獎金: |
按男、女總名次成績給獎,(請於領獎時附身分證影印本,並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抵所得稅)(各組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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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競賽組(9公里/9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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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
女子組 |
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9,000元 |
獎金新台幣7,000元 |
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獎金新台幣6,000元 |
第四名 |
獎金新台幣7,000元 |
獎金新台幣5,000元 |
第五名 |
獎金新台幣6,000元 |
獎金新台幣4,000元 |
第六名 |
獎金新台幣5,000元 |
男、女總名次得獎者
將另頒發獎牌一面 |
第七名 |
獎金新台幣4,000元 |
第八名 |
獎金新台幣3,000元 |
第九名 |
獎金新台幣2,000元 |
第十名 |
獎金新台幣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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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競賽組(9公里/9KM)各組錄取名次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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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組依報名人數1-50人錄取2名,50-100人錄取3名,101-200人錄取5名,201名以上錄取8 名,頒發獎牌及獎品1份。各組名次卡發放及計時將發放至各組錄取人數後,截止發放名次卡與計時,請參賽者進入終點時自行觀看計時鐘上之時間顯示。 |
(2) |
為鼓勵長青跑者,男70歲以上者、女60歲以上者各錄取前10名,頒發獎牌及獎品各1份。 |
(3) |
視障組錄取前三名(不分男、女),頒發獎牌及獎品各1份。 |
(4) |
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結束09:00前領取,逾時視同棄權。 |
(5) |
現場摸彩: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自行車、電器用品等獎品,限現場上午10:00前由本人領取,獎品金額在NT$1000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領取獎品時請出示身分證或駕照等證件,否則視同棄權。現場摸彩獎品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抵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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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全程之競賽組及休閒組選手將發給運動毛巾、維他露飲料及跑完證明。自由組完成報到手續並完成全程者,將獲贈維他露飲料及跑完證明。請憑號碼布至相關兌換帳棚兌換,一人限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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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計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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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動不使用晶片,競賽組選手經年齡分組依各組報名人數錄取成績。各組名次卡發放及計時將發放至各組錄取人數後,截止發放名次卡與計時,請參賽者進入終點時自行觀看計時鐘上之時間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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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競賽組選手將於報到時領取號碼布,請確認號碼布上參加卡資料正確無誤,如資料有誤請於報到時提出更改。如因報名資料錯誤而造成錄取成績有誤,大會恕不負責。 |
(2) |
請將號碼布別在胸前,進入終點前,請勿將釘在號碼布上的「參加卡」撕下,無參加卡或競賽途中遺失者視同棄權,亦不可私自塗改參加卡上的資料,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計時及名次。 |
(3) |
活動當天請確認個人號碼布顏色並依號碼布顏色進入終點,以免造成成績錄取錯誤。 |
(4) |
競賽組選手跑入終點時,請主動向入口穿黃色背心之裁判索取名次卡,並遵循著紅色背心之紀錄組人員指引,自行於三分鐘內將參加卡張貼於成績大表格上並確認無誤,否則不予計算成績。 |
(5) |
如有需領取信物之檢查站,請務必向檢查站工作人員領取信物並配帶於手腕上以利裁判判別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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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違規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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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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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
2.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3. |
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在胸前、或無比賽信物者。 |
4.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及騎乘腳踏車。 |
5. |
禁止帶同寵物(貓狗…).進入賽道。 |
6. |
本次活動不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參加卡依名次卡名次張貼於成績大表格上,無張貼者不予計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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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及公布其姓名於協會網頁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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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
2.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
3.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
4. |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請勿以任何理由轉讓號碼布予無報名之個人參加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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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申 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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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比賽爭議: |
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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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訴程序: |
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作為大會賽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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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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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衣物保管:(限競賽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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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競賽組選
手若需衣物保管,必須使用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專屬之紅色衣物保管袋或舒跑TBIM國際馬拉松之藍色衣物保管袋才接受衣物保管。本次活動競賽組選手號碼布將另
印製有衣保專用卡,請事先將衣保專用卡沿虛線撕下放置於衣保袋前口袋,工作人員於號碼布蓋收件章後方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號碼布,經
工作人員蓋領回章後才可領回所託管衣物保管袋。報到地點及活動現場(數量有限)均有販售衣物保管袋,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競賽活動重複使用,每個100元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 |
2. |
大會將於2011年5月1日05:00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09:00前領取保管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如需寄物之選手敬請盡早完成寄物,以免延誤出發時間。 |
3. |
大會不提供衣物保管服務予自由/休閒組參加者,敬請自由/休間組參加選手穿著輕便運動裝,避免寄放衣物之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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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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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身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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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將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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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報到完成後,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參加卡,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之選手將喪失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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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事先報到及參賽者,可憑本會賽前報到單,於賽後一星期內5月2日~6日,星期一至五(上班時間08:30~12:00及13:30~17:00)至本會領取紀念品,逾時逾期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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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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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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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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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本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
十七、 |
本會網址:http:/www.sportsnet.org.tw |
十八、 |
本會E-mail:service@sportsnet.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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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 |
運
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原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
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壹佰萬元之公共意
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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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
(一) |
被
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1)被
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2)被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
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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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特別不保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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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2. |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
3. |
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選手如有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痛、胸悶),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家族心臟病史或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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